红灯停绿灯行不能只是口号
日期:2015-01-02 11:31
比之前标准增加一倍以上。
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中五类重金属因子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分别由每污染当量0.7元和0.6元统一调整为1.8元。而水污染物中除五类重金属因子外的各因子,排污费征收标准由每污染当量0.7元调整为1.4元。
据了解,以污水排污费为例,对企业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小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
以现行的《排污费征收标准》,水污染物中,苯并芘(常见的高活性间接致癌物)有0.3毫克就达到了一个征收当量。污水中最常见的氨氮、总磷每污染当量分别为00.8千克、0.25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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