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衣库被曝售B类婴幼儿服装 厂商称产品为样品
日期:2014-10-24 14:27
且所有婴幼儿用品都必须符合国家基本安全技术类别A类指标。
由于3岁以下婴幼儿的皮肤比较娇嫩,因此产品的级别要求比较高。但是在实际过程中,一些小服装加工厂生产的婴童产品并不符合相关规定,比较集中的现象是采用旧标准,或者本该属于A类指标的产品采用了B类或者C类。在本报记者此前的走访中,相关问题在市场上并不少见。
对于京华时报的报道中所提及的问题,优衣库相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发来的声明表示,优衣库在第一时间展开了全面调查,经过与该门店核实,该件媒体报道中出现的新华百货优衣库门店标注安全技术类别B类的婴幼儿
3/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回首页
电脑版
登录
10/22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