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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疆种植证明发放延迟皮棉厂内销售增多
日期:2014-10-15 09:51
据了解,虽然按《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棉企收购棉农、植棉单位的籽棉时需由交售方提供两证身份证、种植证明,但截至10月13日南疆大部分棉区农民、植棉单位还没有拿到种植证明,收购时阿克苏、巴楚、库尔勒等地的加工企业大多复印了农民或植棉单位的土地承包合同、乡村发放的自留地合同,是否符合《方案》规定目前各地区、县农业部门也没有明确说法。

一些加工企业表示,一旦种植证明发放,企业需要重新按收购票据为交售籽棉的农民、种植单位补办手续,不仅工作量大且对产量统计的准确性也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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