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
日期:2014-09-27 11:31
未完成进口,等量扣减2016年可申领数量。
十五、对伪造合同或材料骗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的,按《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六、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的,将依照有关法律对非法经营罪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商务部及商务部授权机构两年内不再受理其进口农产品关税配额申请。
附件:1.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2.2015年羊毛、毛条进口税目表
商务部
2014年9月26日
关闭进口商品管理
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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