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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
日期:2014-09-27 11:31
可以递交配额申请,申领数量不超过核准数量。

八、商务部授权机构受理申请后,经审核符合第三条、第六条以及第七条规定的,应及时通过商务部计算机联网系统申报。申请排序以商务部管理网络终端显示为准。

九、商务部收到完整的网上申请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在网上通知商务部授权机构。

十、商务部授权机构在收到批准通知后,按商务部批准的数量于5个工作日内向最终用户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过期未出证的,系统将收回申请数量,并相应扣减该企业当年可申领数量。

十一、《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自签发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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