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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校服及床上用品抽检仍发现问题
日期:2014-09-04 11:01
国家强制性标准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要求。内容包括厂名厂址、产品名称、号型规格、纤维成份及含量、洗涤方法、使用和贮藏注意事项、产品使用期限、产品标准编号、产品质量等级、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同时应标明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安全技术类别,内在质量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要求。
同时,该市质监局要求各生产、销售企业销售或学校、幼儿园集团性购买上述产品,须在产品交付2个月前将欲售产品样品按规定的数量报送市纤维检验所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或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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