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将开展棉花市场价格监测
日期:2014-08-13 10:41
化等重要数据要做到心中有数。经研究决定,农业部拟从9月份开始,在棉花、大豆试点省(区、兵团)开展目标价格监测工作。
通知要求,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9月1日至11月30日止,每个工作日开展棉花市场价格监测,并于当日14时前报送籽棉价格、衣分、等级、长度、籽棉交售数量、折皮棉价格等;其中,国庆节期间不报送。根据要求,各单位应选取棉花加工厂(轧花厂)作为棉花价格监测点。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等其他棉区可比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测时间和内容同时开展价格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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