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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鲜茧收购资格认定权下放至设区市
日期:2014-06-30 11:22
章)。

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收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申报材料后,应在15日内完成鲜茧收购资格核准发证工作,发证后于7日内将批复文件报省商务厅备案。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制定并公开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审批工作规范和办事指南,并将其纳入网上审批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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