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纺陷“造假门”折射出口纺企生存隐忧
日期:2014-05-27 10:19
占其披露利润的382.43%。
2010年年报披露的利润为-104.89万元。经查,虚构利润5864.12万元。扣除虚构的利润,其2010年利润为-5969.01万元。虚构利润占其披露利润的5590.73%。
以此计算,5年间南纺股份合计虚构利润3.44亿元。证监会指出,南纺股份虚构利润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63条关于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193条所述的上市公司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
因此,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19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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