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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无理由退货”新规实施“满月”阅兵
日期:2014-04-17 11:50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与权益部助理分析师姚建芳认为:
遇电商霸王条款,消费者需勇于维权
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正式实行前,就有专家学者语言由于对化妆品、金银首饰等商品并无明确说明是否在7天无理由退货之列。实践证明,新规实施满月,部分电商就设置了无形条款,使得消费者购买某些品类商品不具有后悔权。
因此,建议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最好仔细查看商品的退换货细则,尤其是某些争议较大的商品,最好提前咨询商家是否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如果遇到商家霸王条款的,需勇于维权举报。
警惕恶意低成本退货造成物流浪费
所谓7天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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