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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修订纺织品标签规定 企业毋须负新责
日期:2014-04-14 13:04
现在则要求担保方(1)保证现正销售或将来可能售予或交付买家的所有纺织纤维产品,没有或不会被错贴品牌,亦没有或不会以虚假或欺骗手法宣传或开出发票;(2)承认根据《联邦贸易委会员法》,提供虚假担保书是不合法、不公平及具欺骗性的行为或手法;(3)保证在担保期内会积极监察及确保遵守纺织品法及纺织品规则。
联邦贸易委员会曾建议,除非持续担保书被撤销,否则担保书的有效期为1年,但最后委员会后决定不?衲筛梅桨浮R虼耍?中?1J槿允且恢庇行е敝帘怀废??埂2还???被岬P模?中?1J槲尴奁谟行Щ蛞恢庇行е敝帘怀废??梗?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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