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化纤涤纶行业将实施准入管理
日期:2014-10-30 09:22
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要求。
同时,征求意见稿禁止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内建设再生化学纤维(涤纶)项目。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逐步迁出。
征求意见稿还对企业新建和改扩建的项(中大布料zd84.com中大布市)目提出了其他要求,包括生产能力、工艺和装备要求、资源消耗指标等。其中,再生化学纤维原料(瓶、片)年生产能力不低于3万吨。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各地主管部门积极推进相关企业兼并重组,有效整合现有产能,提升产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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