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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纤维含量标识》提升为国家标准
日期:2014-04-12 11:40
其中绝大部分是因为纤维含量标识不规范而引起的不合格。纺织品标识从行业标准提升到国家标准后,将具体规定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注要求、标注原则、表示方法、允许偏差及标识符合性判定等要求。
新旧标准中变化较大的是7.4条款,老标准是当标签上的某种纤维含量为15%时(填充物30%),纤维含量允许偏差为标称值的30%,而新的国家标准为当标签上某种纤维含量为10%时,纤维含量允差为3%;当某种纤维含量为3%时,实测含量不得为0。当标签上的某种填充物纤维含量为20%时,纤维含量允差为5%;当某种填充物纤维含量为5%时,实测含量不得为0。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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