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等部门发布2013年棉花临时收储预案
日期:2013-05-02 13:46
收储价和当时的棉籽等副产品价格以及皮棉籽棉折算公式、相关合理参数测算籽棉收购参考价,并向社会公布。
2013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执行时间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
执行本预案的棉花主产区为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陕西、甘肃、新疆等13省(区、市)。其它产区需纳入收储范围的,经有关部门研究后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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