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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修正DR-CAFTA原产地规定的缝纫线规则
日期:2012-11-04 23:35
美国纺织业界专家预测,在中美洲自由贸易协议(CAFTA-DR)纺织与成衣产品原产地规定之缝纫线定义变更,以弥补该协议长期存在的漏洞后,将促使美国纱线制造业之发展。
CAFTA-DR原规定成衣产品须使用在美国或中美洲缔约国(宏都拉斯、萨尔瓦多、多米尼加、危地马拉、哥斯达黎加与尼加拉瓜)产制的缝纫线进行缝组,才可享有免关税优惠,而原产缝纫线定义系不包括单股缝纫线,造成在美国与中美洲缔约国生产的纺织品和服装可使用非美国(主要是中国大陆与其他东亚国家)单股缝纫线进行缝组,对美国缝纫线制造业者造成严重打击,美国爰于日前修正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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