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棉花加工企业不拒收不压级压价
日期:2012-09-10 21:40
国务院批准,2012年度棉花临时收储价定为20400元/吨,比上年提高600元/吨。籽棉收购参考价比上年提高约0.1元/斤。
为确保收储政策落实到位,国家有关部门和产棉区地方政府已部署加强棉花市场监督检查,规范收购加工秩序,要求棉花加工企业做到不拒收、不限收、不压级压价。同时布置中储棉公司安排好收储库点,会同有关方面抓好储备棉交易、入库和资金结算等,确保敞开收储,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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