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网购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初探
日期:2012-07-08 17:57
品标识鱼龙混杂、产品质量模糊不清、售后服务得不到保障,广大消费者苦不堪言。
1.标识标注不齐全。《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销售的产品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国家标准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规定,使用说明的内容应有: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号型和规格、采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洗涤方法、使用和贮藏条件的注意事项、产品使用期限、产品执行编号、产品质量等级、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国家标准GB18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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