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新国标8月实施
日期:2012-06-15 12:28
A类产品的考核范围。
此外,标准中规定的指标,包括甲醛含量、ph值、异味等。其中服装经检验符合A级标准值该产品可供婴幼儿使用;服装经检验符合B级标准值该产品可贴身穿着;服装经检验符合C级标准值该产品可穿着。A、B、C三个级别中,A级别的要求最为严格,如甲醛含量,婴幼儿纺织产品必须等于或少于20毫克/千克;而B级等于或少于75毫克/千克。从2012年8月1日起,不符合新标准的纺织产品将被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这意味着此前按照旧国标生产的2到3岁儿童穿的衣服如果不能在8月1日售卖完,就必须进行下架处理。
2/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回首页
电脑版
登录
10/23 0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