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展开自巴西及中国进口纺织材料强化输送带或轮带倾销调查
日期:2012-06-11 21:45
认定市场经济之第三国提出意见。
(三)涉案厂商可于阿根廷相关调查单位初步确定对其产品之损害后10个工作天内提供证据。
(四)海关并将依据相关法令,自公告生效日起60个工作天后要求自所有国家进口涉案产品需检附原产地证明书,惟该决议生效日前已运抵阿国港口及阿国自由贸易区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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