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通标识企业建站服务! | 手机浏览 | 订阅 | 关注微博 | 关注微信
商务中心
商务中心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际资讯 » 正文

我国进出口关税1月1日起进行部分调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05   浏览次数:992
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

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

 

2015年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继续实施滑准税,税率不变。

 

2015年依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或关税优惠协定,继续对原产于东盟各国、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瑞士、冰岛等国家的部分进口产品实施协定税率,部分税率水平进一步降低。在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框架下,对原产于港澳地区且已制定优惠原产地标准的产品实施零关税。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部分产品实施零关税。对原产于埃塞俄比亚、也门、苏丹等41个国家的部分商品实施特惠税率,其中对埃塞俄比亚等24个国家的97%税目商品实施零关税特惠税率。各种布料,种类多多,还可以学习布料知识,欣赏布料贴图和查询库存布料。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粤ICP备12035413号
2009-2020 广州奔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admin@zd84.com
中大布料|中大布市|布料批发|布匹市场|广州纺织|服装面料|服装辅料网
在线交流